close



  1、由用工單位提出勞務派遣意向。

  2、與用工單位進行有效溝通,了解用工單位的基本情況及需求,在雙方有意合作的基礎上,互相確認合法的資質(營業執照副本、組織機構代碼、法人身份證)。

  3、根據用工高雄臨時工單位需求,提供勞務派遣服務方案,草擬《勞務派遣協議》(協議內容包括:雙方合作原則;雙方權利和義務;費用的計算;協議的變更、解除及違約責任;勞動爭議的解決辦法),經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後,正式簽訂《勞務派遣協議》(一式四份,雙方各執二份)。

  4、與用工單位確認的派遣員工簽訂不低於2年期限的勞動合同。

  5、建立派遣員工的用工檔案。

  6、為員工辦理購買社會保險和公積金手續。

  7、用工單位在《勞務派遣協議》規定的時間內將員工的薪酬數據提供給派遣單位,派遣單位根據用工單位提供的數據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做好的《員工工資發放以及代扣代繳的社保費(公積金)、個人所得稅明台中臨時工細表》提交給用工單位進行審台中粗工核,無疑問後,由派遣單位根據雙方確認的金額為用工單位開據發票,用工單位收到發票後將應承擔的員工工資、社保費(公積金)和管理費劃入派遣單位賬戶,派遣單位再為員工發放工資和繳納社保費(公積金)。

  8、派遣員工的日常管理和服務。

  9、終止(解除)勞動關系台中人力派遣,出據員工的終止(解除)勞動關系通知書,辦理員工停止繳納社保(公積金)手續。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台中人力派遣
    全站熱搜

    產後保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